应征报名
应征报名
一、应征时间:按当年北京市征兵办的通告执行。
二、应征程序
1、应征报名。每年4月中旬日至8月10日,已进行过兵役登记的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
2、初审初检。根据街道武装部通知,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初审初检。
3、确定预征。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
4、体检政审。丰台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合格对象由丰台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为政审对象。
5、预定新兵。丰台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审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新兵对象。
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审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三、基本条件
1、年龄: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男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0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7至21周岁;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7至23周岁;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女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至19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
2、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3、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4、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5、文身瘢痕: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不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3厘米。
四、送兵。根据区武装部的送兵计划将批准应征入伍人员由街道武装部统一送到丰台区指定地点,再由区武装部统一送到火车站移交接兵部队。
五、长辛店街道武装部办公地点:
丰台区长辛店公路街甲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点一11:30。
下午:13:30一17:00。
联系电话:8386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