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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辛店街道办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

信息来源:计生办
发布日期: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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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辛店街道办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北京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
办理对象及范围: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具有北京市户籍;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女方年满49周岁;4、合法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或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5、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现存活独生子女为三级以上残疾(含),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申报材料:
1、本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双方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如内容有变更的还需变更和更正记载页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
3、《结婚证》、历次《离婚证》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子女状况证明(需注明当事人出生年月、婚姻情况、生育子女情况、现存子女残疾情况等)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6、其独生子女持有的2009年市残联统一发放的标注残疾等级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7、其他有关证明
8、对于夫妻户口分户的,请各自在户籍地的街道、乡镇计生部门进行申报
办理程序:申请、评议、审批、审核、备案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规范,报送区计生委审批后送市计生委备案,每年区计生委年审一次
费用情况:免费
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由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街道计生办审核、区计生委审批、市计生委备案
办理部门:365bet平台开户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理地点:丰台区长辛店公路街甲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45
联系电话:83801135
办理部门: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理地点:丰台区西安街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63811116—6507

附件:各社区居委会办公电话

合成公社区居委会 83842556

南墙缝社区居委会 83878943

东山坡社区居委会 83872830

北关社区居委会 83845518

东南街社区居委会 83840419

陈庄社区居委会 83875751

崔二里社区居委会 83305750

建设里社区居委会 83303568

光明里社区居委会 83303068

装技所社区居委会 66862094

槐树岭社区居委会 83803407

车辆厂社区居委会 83873925

张郭庄社区居委会 83880122

芦井社区居委会 83872312

玉皇庄社区居委会 83840407

杜家坎社区居委会 83875746

装工院社区居委会 66717061

西峰寺社区居委会 83872813

朱南社区居委会 83867653

朱北社区居委会 83840345

朱西社区居委会 83871730

赵辛店社区居委会 83875760

北岗洼社区居委会 83840415

张家坟社区居委会 83875754

珠光嘉园社区居委会 83866917

珠光逸景社区居委会 83866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