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站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发生各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为社区居民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2、宣传有关帮扶救助的政策法规,提供有关帮扶救助工作的政策咨询服务。受理低保、困难家庭和持证人员医疗救助的申请,对申请家庭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公示,并提出审核意见。
3、负责将低保证、困难证、低保保障金、各项临时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及其它帮扶救助款物发放到户。
4、开展对辖区内优扶对象、老年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户等的帮扶救助服务工作。
5、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对困难家庭各项援助措施的落实工作,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并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帮助。
6、组织辖区内符合公益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成员开展公益性劳动。
7、定期走访辖区内的低保和困难家庭,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生活和就业情况。
8、建立低保、困难、医疗救助家庭、城镇三无对象、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等的档案资料和各类帮扶救助工作台帐,按上级民政部门和帮扶救助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有关帮扶救助工作报表。
9、定期组织辖区党团员、文明家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区有至少占社区总人口3%以上的志愿者队伍,为孤、老、残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条件成熟的社区可建立应急服务体系,对居民急需的水、电、燃气、房屋修缮和突发病人送医院等提供应急服务。
10、组织辖区内有一技之长的无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协调各类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微利有偿的家政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
11、为辖区内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系列配套的养老服务。